信息权利与信息自由,我们常常理解为近似的概念。由联合国中文网站查到透明国际网站关于信息权利的论述,方多了一层对此的了解。
Gopakumar Krishnan和Andrea Figari对此问题给出的回答是:"一个良好的起点是观察 '信息可获取'(Access to Information)、'信息自由'(Freedom of Information)、'信息权利'(Right to Information)三者作为立法工具的含义的差异"。为什么要区分三者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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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吃惊爱德华先生发现了这个贴子,谢谢二位评论。
这个写得很短,但我一直以为它的内容是我一年来阅读中最大体会。贴子发出来后没听到反映,我都有些吃惊。今天许多朋友在讨论蒋永福先生所说的“公共图书馆不收费”一说,不少人有异议。其实如果要批评蒋先生,应该首先证明:1)公民不应该享有公平利用信息的权利;或2)公共图书馆收费公民也能享有此权利。站在图书馆生存的角度看图书馆收费,是一个角度,但视野有些窄,因为各地情况不一。
的确高、深兼备。深刻,决不是皮相之论,言前人所未言;高明,观察的角度远比我辈高,所以看得更清楚、透彻。好文章,以前忽略了,谢谢爱德华兄提到它,否则真是失之交臂,太可惜了!
好,写的好,真是听君一席话,胜读十年书啊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