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李超平在《图书情报知识》和她自己博客中各点一把火,图林中人人在议用户与定理。相信最得意的是竹帛斋主了,在图书馆学历史上(又要在斋主面前班门弄斧了),恐怕还没有一个定理、定律、原理等,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引起这么密集的议论。
图谋说我反对这个定理,其实严格说来不能说是反对。我只是说不喜欢在定理中有“永远”。蓝天白云的修正定律中也有“永远”(用户永远值得尊敬),我也不喜欢。在我看来,在定理一类命题中,“是”是一个很强烈的词,就像阮氏定理中“Books are for use”,根本用不着“always”,但比“always”更强烈。所以在我看来,程氏第四定理用“Users are right”更好(当然看上去好象又少了些什么)。
其次,我觉得很多人在讨论这个定理时忽略了定理的相对性。我们称一个定理时,全称应该将其提出者的名称放在前面。如“牛顿三定律”、“阮冈纳赞图书馆学五定律”。超越提出者的定理定律是不存在的,即使有些人认为有些定理定律前不需要加上人名,但一旦离开他们所在的环境、时代,那些定律仍然需要加人名。加人名一是为了归誉,但更重要的是限定,即告诉别人这是XX人提出的定律。因此对于竹帛斋主提出的“用户”定理,我们可以称其为“程氏定律”。全称为“程氏文献资源共享第四定理”。如果这样说,我们还会如此激烈地辩论这个定理吗?
与我们将定理神圣化相比,西方科学界对定理定律的使用非常随意,任何人都可以将自己提出的一个命题称为定理定律,也可将别人的命题称为定理定律。所谓定理定律,不代表绝对真理或科学规律,只是我们为了记忆、表述某一命题的一种表述。记得以前学情报检索时学到过一个“穆尔斯定律”,这个定律大意为:“如果对用户来说,用一个情报检索系统取得情报比不用它更麻烦,这个系统就不会为用户所使用”。这个定律相当于一句废话“如果吃饭比不吃更饿就没有人吃饭”。但它的确是写进了兰开斯特著名教材中的一本正经的定律。程教授在教材中张扬个性,用定理表述主张,没有什么不可以的。
从效果看,将“用户永远是正确的”作为定理,而不是“原则”、“特点”什么的,的确对宣扬与讨论这个命题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。也许,这恰恰是竹帛斋主所追求的。
你可以使用这个链接引用该篇文章 http://publishblog.blogchina.com/blog/tb.b?diaryID=6055264
|
- 评论人:梦随风飘
2007-01-29 13:13:15
|
|||
槐老师,“用户永远是正确的”这种说法跟本就不对,我更不认为这是什么“定理”。如果是用户对图书馆有需求,不管是技术问题或信息资源需求,我们理应尽力满足用户(如突然断了网络而用户非要立即借某类文献,我们也可采用变通办法满足要求),如果用户因某些原因而无理取闹,也默认他对吗?
|
||||
|
- 评论人:supore
2007-01-24 16:33:16
|
|||
好象是个哲学命题,"存在就是合理"? |
||||
|
- 评论人:好人
2007-01-24 08:16:07
|
|||
好消息!
|
||||
|
- 评论人:回河边
2007-01-23 19:13:40
|
|||
河边老师这回讲的特别有道理。在这个问题上,我不认为斋主多么有高度,还没有老槐的高度,嘿嘿。竹帛斋主只是讲了一句类似于历史永远是人民写的,人民群众推动历史云云,算是老调重弹,而老槐的思想却有类似于宗教的高度/维度。斋主呢?只是历史唯物主义主义的高度而已! |
||||
|
- 评论人:回河边
2007-01-23 19:13:38
|
|||
河边老师这回讲的特别有道理。在这个问题上,我不认为斋主多么有高度,还没有老槐的高度,嘿嘿。竹帛斋主只是讲了一句类似于历史永远是人民写的,人民群众推动历史云云,算是老调重弹,而老槐的思想却有类似于宗教的高度/维度。斋主呢?只是历史唯物主义主义的高度而已! |
||||
|
- 评论人:瑞莲
2007-01-23 17:03:44
|
|||
范老师最近的文章好像很高深的!呵呵,还是顶啦! |
||||
|
- 评论人:河边
2007-01-23 10:16:29
|
|||
几天不来,发现老槐也下水了,就跟着说一句吧:
|
||||
|
- 评论人:fawnspace
2007-01-21 14:54:19
|
|||
在线留言总是失败,可能是网络问题,所以在这里说了。您是第一个在我的闻书香中留言的,给我莫大的鼓励,谢谢槐师!其实能有我的闻书香,还是受您的影响和启发,虽然现在不能每天写,但是每天总会点开您的“老槐也博客”。呵呵! |
||||
|
- 评论人:小鸟
2007-01-21 11:12:21
|
|||
……长久不为人知的小岛。
|
||||
|
- 评论人:不太对
2007-01-21 10:13:15
|
|||
“如果对用户来说,用一个情报检索系统取得情报比不用它更麻烦,这个系统就不会为用户所使用”。 ------------不对,我们学校图书馆的主页让人很不爽,主次不分,检索麻烦,可读者还是要用,有一年子总结,信息室的人说有读者点击主页十万人次,肯定是图书馆的那个同事没事了坐在电脑前点呀点的吧。 |
||||
|
- 评论人:回老槐
2007-01-21 10:09:35
|
|||
很有味道的定理。爱一个人永远会爱其人的优点与缺点,但如果是不爱了呢? |
||||
|
- 评论人:回楼下的
2007-01-20 17:48:55
|
|||
也就是说,用户永远是对的,这种定理永远不会实现,无法求证,因为此时此刻条件有限,但能够了然于心就足够了,楼下的是这么个意思么? |
||||
|
- 评论人:小溪
2007-01-20 17:47:13
|
|||
晕倒,人家老槐在讲定理,楼下的居然在谈论八杆子打不着的爱情,真是的。其实,有些英语专家研究说,男主角的那句话有“我已经了然于心”的意思,一个人爱你,你了然于心,有时候这就足够了。 |
||||
|
- 评论人:紫竹
2007-01-20 17:44:52
|
|||
在我看来,在定理一类命题中,“是”是一个很强烈的词,就像阮氏定理中“Books are for use”,根本用不着“always”,但比“always”更强烈------------------------有道理耶,就好像是爱情,如果一旦加上“永远”,那一定没有永远了!美国电影《人鬼情未了》中,那样子的执着的爱情,但当女主角对男主角说:“我爱你!”时,男主角说,“我同样”,有些英语专家研究着说,这是此刻的意思,就是此刻,此刻我非常爱您,比永远爱您更强烈!! |
||||
|
- 评论人:活溪
2007-01-20 17:33:46
|
|||
我顶!超级顶!!!! |
||||
|
- 评论人:活溪
2007-01-20 17:30:53
|
|||
顶!这议论才是美好的啊! |
||||
|
- 评论人:图林 丫枝
2007-01-20 14:46:57
|
|||
又一个讨论,又一次宣扬。 |
||||
|
- 评论人:斋主
2007-01-20 14:32:45
|
|||
没想到把老槐这超一流的绝顶高手也逼出来了。多谢赐教! |
||||